拦人灵活性的东西。不管是枪还是刀。
驼鹿掀起一层碎雪和大量腐烂树叶树枝随后冲到,伯德反应迅速,右手快速往大腿外侧一摸。接着甩手将一把匕首射了出去。
“唰”,寒光闪烁,匕首直接没入了驼鹿的脖子。
这样它吃痛,冲击势头顿时慢了两分,伯德抓住机会单手持枪快速扣动扳机,雷明顿一声爆响。大量霰弹爆射出去,直接将驼鹿给击倒在地!
驼鹿‘轰隆’一声侧身倒退着摔倒在地。它昂头‘呦呦、呦呦’的叫了几声,气息逐渐变得微弱,四肢抽搐几下最终丧命。
尼尔森吹了个口哨,叫道:“大鸟,漂亮的击倒!”
秦时鸥这边有点灰头土脸,翻着白眼道:“狗屎,差点连我一起击倒!快,动手,抬到车上去!”
伊沃森上去抓起这驼鹿的大头,其他人分别抓着四肢,齐心协力才抬起这头大怪物。
秦时鸥捡起枪慢慢悠悠的跟在后面,一只花尾榛鸡傻头傻脑的窜出来,看到这么多人掉头逃跑。
看着这只肥肥的榛鸡,秦时鸥遗憾道:“可惜没带弓箭……”
话音落下,单手提着驼鹿前肢的伯德冷静回头,手臂一甩将军刀射了出去,精准的钉在那榛鸡拍打伸出的翅膀上,直接钉到了旁边树干上。
“我不会失误。”伯德酷酷的说了一声,自然是回应之前秦时鸥的质疑。
秦时鸥上去拧断唧唧叫的榛鸡,夸奖道:“干得漂亮,大鸟,你这才有点特种兵王的样子!”
尼尔森要哭死,他叫道:“boss,你要是把你的awp借给我,隔着一公里我都能干掉这只鸡!”
“然后我们吃鸡毛吗?”秦时鸥说完,沙克等人哄笑了起来。
狙击步枪杀伤力太大,射到人和鹿这样的大动物身上就是一个大窟窿,如果是这些一两公斤的榛鸡中弹,估计尸骨无存。
一天猎了两头鹿,下午又遇到了几波鹿群,天色渐晚,它们开始靠近镇子寻找食物。但是这些鹿都机灵的很,几乎一听到车的发动机声音就逃跑,雪地难走,皮卡车追不上。
其他人收获也不大,大家聚集在酒吧里,就开始抱怨鹿群多么难对付。
主要是难以寻找,鹿群是很擅长隐匿和逃跑的野兽,否则以它们的肥壮和怯懦,早就被其他野兽捕杀灭绝了。
秦时鸥最后发狠,道:“妈的,不行我动用直升机,我就不信它们还能躲过直升机上的雷达。”
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