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乐章(第2/11 页)

音乐厅招揽更多粉丝吧?”

柯泽看了一眼她指着的牌子,那个设计师的名字竟是如此眼熟。

——这是柯诗最喜欢的设计师。

“为什么喜欢他?他是下平民阶层出生,却是全球上等人疯狂追捧的对象,连皇室成员都喜欢他高贵中带着堕落的设计风格。现代的时尚和音乐都是一样的,创造者越来越多,作品花样越来越多,消费者却越来越像,就好像在穿制服,唱国歌。但这个鬼才设计师,他的风格哪怕你只轻轻一瞥,都能从一千件半成品中认出来。”柯诗当时的笑颜,现在依然历历在目。

看见柯泽出神地看着设计师的名字,夏娜的心忽然提了起来——难道,他又想起了那个女人?

那种这几个月渐渐淡去的厌恶感又一次悄悄涌现。

原本她在小提琴比赛看见裴诗,也没有那么大的怒气。可是,当她听见Ricci夫人夸裴诗是天才的时候,心里就觉得不舒服极了——乐感好有什么用,裴诗和小提琴没有半点关系,Ricci夫人的眼光到底有没有问题?

而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到裴诗云淡风轻地扔掉Ricci夫人的名片以后上升到了极点。更要命的是,裴诗居然还敢打她耳光!

不认为自己踢了她一脚有什么错。但是,让她从楼梯上摔下去,之后她又像以前那样,犹如一缕轻烟般消失了,也不知道现在是死是活……

这几个月,不能说毫无愧疚感。

可惜所有愧疚感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我们去别的地方走走吧。”夏娜合上杂志,声音僵冷。

现在一切都好。

裴诗,她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出现!

*********

同一时间,日本大阪。

裴诗打开杂志,印有夏承司大幅照片的内页居然夸张地写着:“西方性感和东方典雅的完美结合,令女人不敢直视的英俊!”

她皱了皱眉,把脸往杂志上凑近了一些——这真是夏承司么?那种完全没有生活情趣满脑子只存放了数据和资料感情细胞为零的扑克脸,居然会为时装杂志拍照?

其实,这张图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广告代言,反而像是欧洲旧时绅士的油画。如果换掉他身上那身现代风的英伦风西装,穿上镶花领口袖口的黑色大衣,戴上高高的大礼帽,再让他站在古老的伦敦大教堂门前,抽几口雪茄,与同行的奴仆低语几句,再一边向匍匐在阶梯下的穷人们撒金币,就再适合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