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奖励任务:离魂13(第2/3 页)

时长会给她买些族群里没有的新鲜玩意儿,漂亮的小饰品,衣服,所以米朵很崇拜阿奴,也很听妈妈的话。

然后,米朵决定跟着妈妈一起,离开族群。

羌螫族都会在身上纹上他们崇拜的白狼王,希望它能庇佑自己,区别是男在胳膊女在腿,一旦选择离开族群,就要割下那片皮肤,表示与族群决裂,从此不再受狼王的庇护。

小小的米朵,竟然自己割下大腿上的一块皮,毅然决然跟着阿奴走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过两年,米朵一个人回来,说是要拿走自己的东西。

因为阿奴来来往往这么多年,一直很安分,淳朴的族人并不曾防备。直到米朵已经走了好几天,他们才察觉灵尸镇魂虫不见了!

而这件事情就发生在两个月之前。

老头说完还不胜唏嘘,觉得一接触外族人,准没好事。

说完突然发现面前的这位也是外族人,不由得老脸一红,有点讪讪的。

林夕跟着一个小姑娘去了老头安排给她下榻的竹楼,小姑娘红红的小脸,大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林夕:“圣女姐姐,你可以送央卓一件东西吗?随便什么都好。”

圣……圣女?剩女还差不多吧。

若是没来这里之前,林夕知道羌螫族人要自己东西,肯定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别说她身上的东西,就算有屁都要憋到他们不在的地方去放。

小姑娘毫不掩饰的崇敬和与有荣焉的眼神让林夕知道,这孩子只是想有个以后可以跟闺蜜或者情郎阿哥吹牛的谈资而已,丝毫不觉得自己张口跟还是陌生人的她要东西是多么不合适。

林夕想也没想,就把手腕上店长送的一块2000多块钱的腕表送给了央卓。

央卓一看,说什么都不肯要,被林夕硬塞进手里,小姑娘收下了,给林夕虔诚的行了个礼,然后一路笑着跑开了,银铃般的笑声在寨子里回荡。

林夕突然很羡慕,原来,快乐是如此的简单!

躺在竹床上,林夕整理着杂无头绪的剧情。

江洪泽→陆娜→明珠酒店,到了这里,这条线就断开了。

阿奴→情人→阿朵→富商,这条线更是莫名其妙。

而如果富商=明珠酒店呢?更有甚者,情人=富商呢?

对,一定是这样!

明珠酒店如果是富商经营的企业,那么缺失的一环就补足了。

这样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穷得叮当响的两个屌丝居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