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这双手去偷东西?
当然可以啊!
这么快的手速,谁能挡得住?
李骁下意识的点头,问:“你的手速,是怎么练出来的?”
娇宁如实回答:“生来就有的。就像我的记忆力。不过,除了我最亲的几个人之外,没谁知道。我姐早就告诉我说,千万不要对外乱显摆。以免我会被人抓去实验室,切片做研究。”
“你姐说的对。”
李骁又问:“你没打算,用这双手来做什么?”
“刚才和你说过了啊。”
被李骁横抱在怀里的娇宁,双手十根纤指,不断变换出各种花形,说:“我总是在想,我要去当扒手,会不会成为神偷之王。”
李骁叹了口气:“娇宁,你听说过暴殄天物这个成语吗?”
“当然听说过啊。”
娇宁刚随口回答,李骁忽然双臂一振!
啊——
毫无防备的娇宁,立即惊叫着飞起,娇躯翻转。
她以为,她要落在地上,得摔断几根骨头时,却被李骁及时伸手接住。
却是脸朝下,屁股朝上的。
还没等她明白过来怎么回事,黑袍就被掀起,随即就听到了一声脆响。
暴殄天物!
娇宁这手速,绝对是天生的“金手指”,和她变态的记忆力相得益彰。
甚至,比黑客荆然的手速,还要快几倍!!
即便她在计算机这方面,永远也达不到荆然的水平,但用这双手去做什么不好啊?
她偏偏想去做扒手!!!
还想成为神偷之王——
我这就打你个屁股开花,让你成为屁股之王!
尤其娇宁当前,满脸得意的样子。
李骁越看,越来气。
果断施以辣手——
啪!!
当这个声音炸响时,在“首饰房里”挑选的枯骨扶桑,刚好满脸恋恋不舍的样子,走出来。
她立即抬头看去。
就看到李骁倚在墙上,左手抱着娇宁,右手在抽她的屁股。
孩子不听话,打屁股很正常。
问题是,有必要把黑袍掀起来吗?
秀子愣了下,随即嘴角浮上一抹邪魅,倚在门上,就这样看着。
李骁打一下,娇宁就叫一声。
她的叫,可不是在矫情。
是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