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突破点,一切就开始变得自然起来。
在刘志强的阐述下,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眼前竟然是这么一个画面。
刘志强欠债不假,可是真正出谋划策的人,竟然是他的亲姐姐。
而且,刘志强从小就父母离异,生母死了以后,养父对待他们,就像是对待畜生一样。
这个万恶的养父,甚至还在他们小的时候,对当时只有十五六岁的养女,做出禽兽不如的举动。
为了活下来,刘志强的姐姐带着他,一同逃了出来。
后来的日子里,她姐姐去上班,只留下当时只有十一岁的刘志强在家里。
这种相依为命的生活,让他们相互成了依赖。
再后来,刘志强的姐姐被人骗去搞传销,所以他们分开了。
而刘志强一直在寻找他姐姐的踪迹,也在这时候认识了宋艳。
二人走在一起以后,刘志强仍然没有忘记姐姐刘小敏。
三个月前的某一天,刘小敏回来了,她找到了刘志强,也知道了这一切。
当时,刘志强终于忍受不住对姐姐的思念,对姐姐告白,甚至还对宋艳提出分手。
只是,为了还债,恢复正常的生活。
刘小敏竟然给刘志强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来。
所以,才导致这一场悲剧的发生。
听完刘志强陈述的话以后,赵臻露出了无奈的表情。
他看向一旁的胡队长,后者也是摇了摇头。
这种畸形的爱情,总是出现在不尽人意的生活里头。
如果不是他们从小父母离异,又不是他们遇到了这么万恶的养父,这俩人也不至于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当然……
一切按照法律的层面去看,刘小敏已经涉嫌犯法。
胡队长让人去找刘小敏的时候,却发现早已经人去楼空,一切都没了。
当胡队长的手下回到审讯室,告知他这个情况后,跟前的刘志强突然大笑了起来。
“跑了好,跑了才好啊!”
“姐,你一定要幸福啊!”
赵臻眉头紧皱,盯着刘志强。
“你想过没有,她回来,或许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钱。”
“你把还债剩下的钱都给她了,她带着钱跑了,你还那么高兴?”
“难道你就不怕,自己的一份真情,所付非人?”
赵臻的话像是刺激到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