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第2/15 页)

红与黑深度解析 司汤达 46 字 2024-02-18 08:04:34

的写作年代却在一八二九年十月至次年四月的大约半年时间;至于小说的构思,则最早只能始于一八二八年,因为是一八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的几期《法庭公报》,向作者启示了未来小说的故事框架和人物雏形。[7]对有助于了解和研究社会的各种文献嗜之为癖的司汤达,是《法庭公报》的热情读者。一八二八年初的一天,上述几期《法庭公报》对伊泽尔省重罪法院正在审理的一桩刑事案件的报道映入他的眼帘。那案情大致是这样的:现年二十五岁的安托万·贝尔德是布朗格村一个马掌匠的儿子。他身体孱弱,不适合体力劳动,但在学习方面却颇有天分,村里好几位头面人物便设法帮助他进身教会。当地的本堂神父收留了他,教他学文化。一八一八年,他进入了格勒诺布尔市的小修院。一八二二年,他因患病而中断学习,经那位本堂神父介绍,受雇为米肖先生的一个儿子的家庭教师。我们从报道中看到年轻的家庭教师在法庭上一口咬定和比他年长十一岁的米肖夫人发生恋情。因而米肖先生把他扫地出门。此后,他两次找到工作,可是不久都被辞退。他重又寻求走教会的道路,也均遭拒绝。他把自己的厄运归罪于米肖夫妇。一八二七年七月的一个星期日,他潜入布朗格村的教堂,先向米肖夫人,后向自己,连开两枪,两人都重伤倒在血泊中。

发生在家乡的这桩未遂事件,引起司汤达浓厚的兴趣。他绝不以为贝尔德对米肖夫人的爱情有什么大逆不道。在与贝尔德相仿的年龄,他也怀着同样的渴望:“我认为我是为最高级的社会和最漂亮的女人而生的。我强烈地盼望这两种东西,而且配得上它们。”[8]不仅如此,他还曾对实现这种渴望信心十足:“伟大的热情能战胜一切。因此,我可以说,一个人只要强烈地、坚持不懈地追求,他就能达到目的。”[9]追求 “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在仰赖出身而得以享受荣华富贵的上层阶级青年身上已丧失殆尽,司汤达却仿佛在贝尔德这样的下层青年中发现了他所赞赏的这种品质。在谈到当时发生的一起类似案件时,他再清楚不过地写下了自己的这一见解。一个名叫拉法格的青年细木工,杀死了他的门第高贵的情妇。司汤达在《罗马漫步》中就此事写道:“正当巴黎上层社会似乎失去强烈而持久的感受能力的时候,热情却在小资产阶级中间,在像拉法格这样的年轻人中间,展开一种可怕的力量。这些青年受过良好的教育,可是由于家境贫寒,不得不从事劳动,并且不怕真正的困苦,挣扎下去。……他们保留着意志的力量,因为他们能有力地感受。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