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辰没有很大的理想,唯一心愿便是不用每日挨饿。
想象中世间最美好的生活,就是随着老乞丐讨饭时,有好心人会将吃剩的馍丢到碗中。
不需要剩菜相拌,能够和着凉水,啃着干馍一次吃到撑,就是极大的享受。
若是野心再大一些,便是每个月都吃上一口肉。
上一次尝到肉味,还是跟老乞丐经过城中一家酒楼,有客人拿他与老乞丐寻开心,让两人学狗叫。
对于每日为活下去发愁,吃了上顿愁下顿的乞丐而言,尊严从来是没有的。
于是罗辰与老乞丐尽管饿的眼冒绿光,依旧卖力的狗叫了一刻钟。
直到嗓子都叫哑了,那被逗开心的客人,才从桌上拿起一根啃剩下的骨头丢了过来。
骨头上沾的肉沫,太香了。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那顿肉,仿佛老天爷可怜老乞丐,为他送上临终前的最后一餐。
老乞丐连骨头都不舍得丢,想要咬断骨头吸食里面的骨髓。
一块碎骨卡住在喉间,就这般一命呜呼,从此只剩罗辰一人。
如今,他一个人到处讨饭,已是生活了月余。
没了老乞丐的庇护,以往城中的乞丐总是欺负他。
无奈之下,罗辰被迫出城,终日坐在城墙下。
所谓树挪死,人挪活。
不在城中的讨饭,竟有了新的机遇。
每日经路城门处的客商极多,总有一些心善的客商,会随手丢下一些食物。
罗辰这一月时间,竟是胖了……至少相比以往是胖了,不再一副皮包骨的模样。
向有钱客商讨饭,要讲究策略方法,需得嘴甜,能说会道,加上一些不要脸才行。
如此,十次里面总能成功两次,剩下的八次基本都被驱赶。
有好多次,不耐烦的客商指挥保镖要对他出手。
若非罗辰机灵,善于察颜观色,每次都能提前发觉不对早早跑开,只怕腿都被打断十几次了。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两年过去。
这一日半夜里,他在一堆厚厚的干草中缩成一团瑟瑟发抖,恍惚间似感觉有一道人影出现在身边。
半睡半醒间,睁开了眼睛。
这一眼看去,差点吓掉了魂。
“鬼啊……呜呜。”
他看到一名戴着鬼脸面具的身影,全身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