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第1/7 页)

穿书之我有特殊御剑技能 Attire 68 字 2024-02-24 17: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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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叶书琴。

三百多年前,她是望南县叶南风的独女。即使望南县并不是什么大县,但是她的父亲依旧精心地栽培她,仿佛在培养一位千金小姐。他请了县里最好的先生教她琴棋书画,又督促自己的妻子教她女则,只希望她可以嫁到知州的家里,这样他们叶家就可以被调离这个穷苦的县城,到州里过上好日子。

她的生活本来可以平平淡淡——在家时侍奉父母,待到出阁便相夫教子,侍奉公婆,然后生几个男孩,替丈夫家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然后她可以看着自己的儿女长大成人,看着自己的父母和公婆满鬓白霜,驾鹤西去。等到某一日她也必须离去,也是在儿孙们的哭声之中,带着他们的哀悼一同逝去……。

这些是女则里的铁律,仿佛一个女人就应该这样过完她的一生。未出嫁前,是家里的工具,通过将她卖给有钱人家的儿子,从而换取父母与其他亲戚对富足生活的追求。在出嫁后,她是夫家的工具。一个会动的、能够生男孩的、并能够服侍那些把自己从自己父亲手中买回来的人们的傀儡。而作为物品的一生结束后,周围的相亲会赞颂她的“贤惠”——即她完美地体现了一个工具的价值。

而工具是不该有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想法的。甚至在她和县里的另一个书生相爱后,她的父亲却嫌弃那书生家贫。换而言之,假如她嫁给了这个书生,她将无法完美地履行一个工具的责任。

作为对家里人意志的反抗,在他要求两人行周公之礼时,她同意了。只是,在两人同赴之时,她觉得自己的父亲不过是一个媒介,而她在通过反抗着他,反抗着另一个更加庞大的东西,但是那东西太过莫测,她也捉摸不透。

事情的最终,她的情郎并没有受什么责罚,而县里的人却要求处死她。没什么别的理由,只因为她拥有了自己的“意志”,违背了“天道”设定给女性的“义务和职责”,而那书生纯粹是因为她的勾引而做错了符合他“天性”的事情,故而他顺应“天道”,不但一点错都没有,反而是受害者。

因为不会被施刑,男人很高兴地接受了大家对他和他恋人的评判。他一面说自己不过是一时头昏脑涨,而她才是娼妓。于是她被脱光了衣服处以鞭刑,然后再被打得还剩下一口气的时候,她晕了过去,村里的人便以为她死了,于是将她扔到了荡雁山上。她浑身的鲜血吸引了猛兽毒蛇,却也引来了一株修炼千年,却一直未能化作人形的妖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