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满人家
庭里也可以有缠足的婢妾。原续书者大概有种族的优越感,希望保持
血液的纯洁。
第二十四回写鸳鸯服装,“脖子上带着扎花领子”。甲本未改,
同脂本。满人男装另戴上个硬领圈。晚清还有汉人在马褂上戴个领圈,
略如牧师衣领。清初想必女装也有。甲本主汉化,而未改去,想未注
意。
乙本改为“脖子上围着紫绸绢子”,又添上两句:“下面露着玉
色绸袜,大红鞋。”既然改掉旗装衣领,当然是小脚无疑。只提袄
儿背心,但是下面一定穿裙。站在那里不动,小脚至多露着鞋尖,决
看不见袜子。所以原著写袜子,只限宝玉的。其实不止他一个人大脚,
不过不写女子天足。高鹗当然不会顾到这许多。
问题是:如果高氏即续书者,为什么删去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却
又添写鸳鸯的小脚?唯一的答案似是:高鹗没有看见二尤与晴雯的小
脚,在他接收前已删。他是有金莲癖的人,看通部书写女子都没提这
一项,未免寂寞,略微点缀一下。
后四十回贾母身边又出了个丫头叫珍珠──袭人原名。旧本已有
珍珠。贾母故后,鹦哥──紫鹃原名──守灵,旧本缺那一回,所以
无法知道旧本有没有鹦哥。甲本仍作珍珠、鹦哥。乙本将袭人原名改
为蕊珠。
甲本既未发现珍珠有两个,自然不会效尤,也去再添个鹦哥。乙
本既将第一个珍珠改名蕊珠,当然不会又添出个鹦哥。鹦哥未改,是
因为重订乙本时没注意。所以第二个鹦哥也是原续书已有。
近人推测续书者知道实生活中的贾母确有珍珠鹦哥两个丫头,情
不自禁的写了进去。那他为什么不给前八十回的珍珠鹦哥换个名字?
显然是没看仔细,只仿佛记得鸳鸯琥珀外还有这么两个丫头。他马虎
的例子多了,如凤姐不称王夫人为太太,薛姨妈为姨妈──跟着贾琏
叫──而两位都称姑妈,又不分大姑妈二姑妈;贾兰称李婶娘──李
纨之婶──为“我老娘”──外婆:“史大妹妹”、“史大姑娘”、
“云丫头”作“史妹妹”、“史姑娘”、“史丫头”──程高本未代
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