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一、纵火犯</h2>
不管报纸上的报导怎么写,钱名都自认自己不算是个坏人,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嗜好比较奇怪的人而已。这个世界上古怪的人很多:喜欢偷窃的、明明很有钱还喜欢偷窃的、喜欢喝过期饮料或者喜欢吃西瓜皮的……而钱名的怪癖不过是自幼就喜欢点火。一根小小的火柴棒,轻轻地摩擦,就会在一瞬间闪起一团跳跃的火焰。这样的画面使钱名无比着迷。也使他不论走到哪里都带着一盒火柴,一有时间就躲到无人的角落一根根划着,反覆感受这种激动。为此,他从小不知道挨了多少次父母责打,可是却从来没有更改过这个爱好。
大部分人长大以后会遗忘幼年时的爱好,但钱名不是这样的人。他终于长大成人之后,还为了自己可以尽情去点燃和享受那令人心醉的火焰而兴奋不已。当他越是可以尽情与火焰相互亲近,就越是对之迷恋不已,终于他发现,仅仅是一根火柴,一根蜡烛的火焰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可望了。于是他开始用别的办法来寻求满足。
※※※
今晚,与自己渴望的辉煌分离了整整两个月,钱名再也忍不住了,无论如何也要见到它,不然心中的那股冲动会撕裂胸膛,会把血液烤干。
于是,钱名带着工具,匆匆出了门。
在立新市这样的大都市中,穿梭在街道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去留意身边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在想些什么,他们只是匆匆忙忙的奔向各自的渴望。钱明知道,自己也是这种人当中的一员,他不知道住在眼前这栋大楼的人们是谁,在做着什么样的美梦,可是今后,钱名将邀请他们参加这次盛宴。
钱名的手因为激动而颤抖着,却依旧准确地划亮了小小的火焰,然后在他面前,这团火焰迅速地膨胀起来,那火焰扭曲跳动,欢快地“啪啪”欢腾,仿佛当中有无数奇形怪状的精灵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舞会。
钱名眯着眼,贪婪的看着这一切,也期待着高潮上演:楼中的居民应该马上就会发觉窗外这场火焰舞台正在邀请他们加入吧——他们当然会加入的,尖叫、逃跑、呼救、跳楼或跌倒,嚣闹地扑救、飞溅的水花……想到这些,钱名的心脏快速跳动着,呼吸越来越急促。
“啧,这火放的也太不专业了。”
突然在耳边响起的唠叨,让钱名全身一震,他紧张地四处张望时肩头一沉,肩膀上传来被鸟类的脚爪紧紧抓住的微疼,而一只鸟的轮廓也在他肩上浮现出来:那是一只火焰凝结而成的鸟,他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迷人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