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还想,这女人走路背挺那么直,像大兵操演。
还有什么像大兵?
我从来没接触过大兵。他说着,手又搭回我肩上。风从西北方向来,他的脊梁找着风口。他和我离得近极了,相互的呼吸都受些拘束。他说:这样你还冷吗?我摇摇头,看见他的马尾辫梢给风吹得很乱。我大体上估算出了他的年龄:他与我该是同龄。
我说:我当过大兵。
他看我一眼,没把它当真。他刚才说我像大兵的时候其实是把那个可能性排除了。
真的,当了四年大兵。
是吗?一定是奶油兵。他还是不拿它当真。同不少美国人一样,他认为实在当不了别的才去当兵。他笑着问:后来呢?
后来?后来当军官了。
有意思。他说:挺有趣。
你不信?
我信。
我手枪打得特准,也打过卡宾枪。上过前线,搬过尸体,喝过钢盔里煮的鸡汤。除了杀人放火,我什么都干过。
他看看我,意思是:就你?!
我还发现了一个快死的伤兵,下巴被打没了,爬满了红蚂蚁。怎么样,不是奶油兵吧?我感觉他搂在我肩上的手松懈不少。我奇怪自己竟让这个叫里昂的人了解我这么多。连安德烈都不知道我的戎马生涯中有这些血淋淋的细节。我是特别信任这个萍水相逢的男子,还是在虚张声势,让他明白我是可以张牙舞爪的,一旦他动我什么不良脑筋,收拾我可不怎么省力。假如我对他的坦白出于信任,我是哪里来的这份信任?
只因为他和我同是黄皮肤黑头发?同样自命不凡地认为自己所干的是什么艺术?同样在挣扎着付房租吃饱饭从而可以从事一种无聊从而把这无聊当做高贵的情操?……这个荒寂的深夜,给了我们天涯沦落的假象。这假象掩去了我们彼此陌生的事实。
他迅速看我一眼说:能看得出来。
我问他看得出什么来。
他说:你是个大兵。
你讨厌大兵?
我可以试试看,我会不会讨厌。他搂住我的臂膀恢复了自然。他笑笑:可能大兵会好些,不那么麻烦。
我问他指的是什么麻烦。
他说:你知道的——女人都很麻烦。他深喘一口气,胸脯挤了我一下。不过换一个人,肯定认为你很乖——穿这样一件雪白衣服,牛仔裤一尘不染,好像天下人只剩了你,也轮不上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