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不久就能有幸向你介绍我的儿子,”威斯顿先生说。
埃尔顿太太很愿意把这样一个希望看做是对她的一种特殊恭维,所以露出了亲切的微笑。
“我想,你听到过一个名叫弗兰克·邱吉尔的人吧,”他继续说,“而且知道他就是我的儿子,虽然他并不姓我的姓。”
“啊!对,认识他我将很高兴。我肯定,埃尔顿先生会马上就去拜访他的;如果能在牧师住宅里见到他,那我们俩都会感到是莫大的荣幸。”
“你真太好了。我相信,弗兰克会很高兴去的。即使不能再早,他下个星期也能到伦敦了。在今天的一封信里,我得到了这个消息。今天早上我在路上正好碰到送信的来,一看是我儿子的笔迹,我就把信拆开了——不过,信不是写给我的——是写给威斯顿太太的。不瞒你说,给他的信,主要是由她写的。我几乎从没收到过信。”
“这么说,你当真把给她的信拆开了!哎呀,威斯顿先生,”她装腔作势地大笑着,“我不得不反对你这个做法了。这个先例真太危险!求求你别让你的邻居们也学你的样。说真的,要是我也将碰上这样的事,那我们这些已婚妇女可就要尽力阻止了。啊,威斯顿先生,我简直不能相信,你居然干出这样的事来!”
“唉,我们男人都是些坏家伙。你得自己小心才好,埃尔顿太太。这封信告诉我们——是封短信——匆匆忙忙写成的,只是通知我们一声——告诉我们说他们马上都要到伦敦来了,是为了邱吉尔太太的缘故——她这一整个冬天身体不好,她嫌恩斯科姆太冷,对她不合适——所以他们毫不耽搁,往南方来了。”
“真的!我想是从约克郡来的吧。恩斯科姆是不是在约克郡?”
“对,离伦敦大约有一百九十英里。路程相当长啊。”
“是啊,真的相当长。比枫树林离伦敦还要远六十五英里呢。可是,对富豪们来说,路程远又算得了什么呢,威斯顿先生?我姐夫瑟克林先生有时候赶来赶去的,你听了真会大吃一惊呢。你也许不大相信——他一个星期有两次要和布雷格先生驾着四匹马到伦敦打个来回呢。”
“从恩斯科姆来,”威斯顿先生说,“路远的麻烦在于,邱吉尔太太,正如我们知道的,已经一连有一个星期没能离开沙发了。弗兰克在上一封信里说,她抱怨身体太弱,他和他舅舅不扶着她,她就没法去她的暖房!你知道,这说明她身体已经很弱了——可是现在,她却急于要到伦敦来,只打算在路上睡两夜——所以弗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