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猎物,至少不是空手而归了。
对刘伟来说,已经是不错的结果了,毕竟他是第一次打猎。
就是这猎物打到了,还不太好处理,向导提议让他们把羚羊挂到树上,再拿东西盖起来,等回来了再来取。
周宇和宋山他们觉得麻烦,就两头羊能有多重,拿了袋子装起就背上了,到时候回来路不路过这里都不知道,这可是老板第一次打到的猎物,可不能弄丢了。
等到了后面,才知道自己这个决定是有多愚蠢。
他们俩硬生生把自己变成了猎物,因为他们的身上带着血腥味,那些动物的鼻子有多灵敏,几公里的血腥味都能闻到。
当他们行进在到山中的时候,突然发现在远处的山上或者某个土堆后,时不时冒出一些猫科动物的影子。
“老板,是豹子吗?”
几个当兵的眼力比较好,虽然隔得远,但是他们能看得到,看起来很像。
“估计是这个羚羊引他们来的。”
“豹子可以打吗?”
刘伟又拿翻译器问了一声,对方听完点头,还竖起了大拇指。
那应该就是一等一的货色了。
于是几人商量下来,把刚刚打到的羚羊从袋子里打开,继续放血,让血腥味更浓一点。
做完以后,就开始找位置准备伏击。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兽也不例外。
他们才离开羊的尸体十几分钟,从那边的山上就已经有豹子在慢慢靠近了,这就是送上门的豹子。
拿着望远镜,他们默默地观察着这一切。
这要是抓回去给哈曼养,估计也是极好的,不过豹子都已经成年,估计是难养熟,这种动物还是得从小养起来才会有感情吧?
权衡过后,还是决定猎杀算了。
刘伟从小也是在山里长大,但是他们家附近的山里很少有大型动物,偶尔看到最大的就是猴子,这豹、熊、虎,他都没听过那边有出现。
豹子相对老虎和狮子要小一些,它靠近了羚羊附近,开始驻足环绕四周,警惕性还是有的,奈何抗不过这食物的诱惑,观察了好几分钟之后,它才继续靠近羚羊的尸体。
豹子刚对着羚羊的血舔舐,枪声响了。
豹子受惊,立即就撒丫子跑开。
大概就跑了10几米远后,挣扎了下,在原地扑腾倒了下去。
它,终究还是中枪了!
还用50迈